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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协议的司法判断标准

原创2023-11-13 13:32:01来源:用户投稿

行政主体中,法律授权的组织有哪些

行政机构则是指行政机关内部的或者派出的、一般对外不能以自己名义发布决定和命令的单位,其行为的对外法律后果归属于其所属的行政机关。

任何行政机关都是为了完成一定的行政管理任务而设的,在当代社会,行政管理任务的复杂性决定了在具体完成时需要进行适当的分工,这种分工在行政组织上的体现,就是行政机关在内部一般都分成若干部门。

这些部门在通常情况下不得独自发文。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还包括并非行政机关、但又属于政府系列的行政机构。

例如,专门行政机构(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计量检定机构);职能部门的内部机构(物价检查机构、消防监督机构、交通警察队、港航监督机构);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审计署驻各地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税务所、工商所)。扩展资料:在中国行政法学领域,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职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行政主体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区别所在。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这是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具体表现,也是—个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必备条件。

在中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的区别

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主要有三大区别:

1、关于性质的区别

行政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社会关系,体现了国家的意志,而行政关系不属于思想社会关系。这一分类是基于列宁对社会关系分为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的划分。

2、关于范围的区别

也就是说并非是所有的行政关系都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调整范围,例如行政指导、行政建议、行政咨询等行政关系,就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范畴。

3、关于调整的不同

行政法律关系不同于行政关系;行政关系是行政法调整的对象,而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调整的结果;行政法并不对所有行政关系作出规定或调整,只调整其主要部分。

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即行政主体的管理对象是

理由为: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行政相对人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主体。无论是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在内的国家机关,还是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都可以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行政相对人主体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包括行政实体法上的权利义务和行政程序法上的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

(1)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行政管理的对象。

(2)行政相对人也是行政管理的参与人。

(3)行政相对人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可以转化为救济对象和监督主体。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有:申请权,参与权,了解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陈述,申辩权,申请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请求行政赔偿权,抵制违法行政行为权。

行政相对人的义务有: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协助公务的义务;维护公益的义务;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遵守法定程序的义务。

行政法律关系的重要性

行政可以监督执法者奉公守法,法律可以制约行政不违法乱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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